酒泉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及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及监控系统,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发〔2014〕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酒泉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和共享系统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酒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及监控系统,具体建设内容为图像监测站3个、视频监测站2个,监控系统软件1套。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为市级监控系统和肃州区监测预警站点。
本工程施工计划总工期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投标单位须具有与招标货物类同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所使用的主要货物(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双软”认证资质、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5项及以上(含5项)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经历(已通过项目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近两个月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请于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中介代理平台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及企业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勘察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有疑问,在2014年1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发布。公告期: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14日。
8 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帐 号:1018 12000 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泉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和共享系统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市直机关综合楼
联 系 人:范 玉
电 话:0937-2850763
招标代理: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01
联 系 人:毛志海 于忠文
电 话:15209371431
传 真: 0937-2615565
2014年12月5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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