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对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集成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集成项目
2.项目编号:N616490
3.招标内容:
包件一:上海检验检疫局长兴岛办事处大屏显示系统
包件二:崇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屏显示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方需在上海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3.投标方近两年内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建设的成功实施案例。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相同或类似项目建设的成功实施案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8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6:00)
2.地点: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疑问提出时间:
投标方如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2014年9月19日15:00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一次性全部向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提出。
六、投标反馈时间:
投标方在收悉本招标文件后,应在2014年9月22日15:00以前主动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确认反馈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现场踏勘时间(现场勘探不做强制要求)
包件1:2014年9月22 日10:00;联系人:曹国佩;联系方式:15802106318;踏勘地点:海舸路509号。
包件2:2014年9月22日10:00;联系人:朱健欣;联系方式:59628579;踏勘地点:崇明县一江山路508号。
八、招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3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2611室。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名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招标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
3.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包件一:
技术联系人:曹国佩,电话:15802106318
电子邮件:caogp@shciq.gov.cn
包件二:
商务联系人:顾梦婕电话:38621028
技术联系人:朱健欣电话:59628579
电子邮件:zhujianxin@shciq.gov.cn
4.招标代理单位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5.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6.邮编:200052
7.联系人:张芬刘未
8.电话:021-628361271360171595118802528897
9.传真:021-62835300
10.Email:qdzhangfen@126.com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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