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视频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TB2010097-1
二、招标内容:
视频监控设备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1.本次采购的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九期“节能清单”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九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是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企业法人;
2.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硬盘录像机)的合法有效授权。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1年03月22日起每天8: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3层1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1年04月11日13:30时~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四受理区(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04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朱爱民
十、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莹
电 话:0411-84350800-8007
传 真:0411-84359600
电子邮箱:ddztb@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3层1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和平广场分理处 3077 5632 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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